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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剛經的智言慧語—相即性體之用,有體必有用。性相一如,相何可滅。則知欲見本性,必應離名絕相,破其我見。我見不除,便生分別心,而起念即著相矣  (第三七一集)  1995/5 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(節錄自金剛般若研習報告09-023-0031集)  檔名:29-513-0371

  【相即性體之用,有體必有用。性相一如,相何可滅。則知欲見本性,必應離名絕相,破其我見。我見不除,便生分別心,而起念即著相矣。】

  這幾句說得是很簡單,可是它的義理有相當的深度,我們必須要把它搞清楚,然後修行才有著力之處;一般講,功夫才用得上力。性跟相是一樁事情,是一體的。性是體,相是作用,有體一定有用。古人說到這個地方,唯恐聽眾不能體會,所以用比喻來說。譬如「以金作器,器器皆金」,賢首大師的《金師子章》,就是這樣的比喻。用金比喻作性,用器比喻作相,相可以變化的。譬如我們講十法界,佛相、菩薩相、緣覺相、聲聞相、天相、人相或者是畜生相,這相很多,這個相用什麼造的?都是用黃金造的,黃金是一樣的,黃金是體。用黃金做一個佛像,我不喜歡佛,喜歡觀音菩薩,我把佛像融掉,再鑄一尊觀音菩薩的像,還是這個黃金。金沒有變,相變了。相就是體的起用,用會變,體不會變。以金作器,器器皆金,我們用黃金做的器,何止千萬種花樣,花樣很多,可是那個金、它的體只有一個。明白的人知道,金就是器,器就是金,沒有兩樣。無論用黃金做成什麼樣的器皿,器都是金,無二無別。因此它的作用不會消滅的,也就是說相不會滅的。我不要佛像,造一個菩薩像;不要菩薩像,我什麼都不要,不要的時候,那個黃金一團,它一團的相,一塊有一塊的相,它總有個相。相沒有了,相沒有金也沒有了。只要有金,它一定有相,這個道理一定要懂。我們把黃金比作真如本性,真如本性會現相,現的什麼相?十法界依正莊嚴的現象。我們知道,金跟器是隨著我們意思在變化;我們想要什麼,就把它鑄成什麼像。

  十法界這些依報、正報的現象怎麼來的?誰去主宰它的?我們在這一次講席前面也都曾經報告過,是隨著眾生妄念在變化,妄想、執著在變化。有妄想就現出十法界,有執著就變現出六道輪迴。由此可知,十法界、六道輪迴從哪裡來的?是我們妄想執著當中變現出來的。如果離一切妄想執著,我們真性所現出來的相是什麼?佛在經上告訴我們,叫一真法界。一真法界在《華嚴經》上稱之為不思議境界。這不思議用得太好!普賢行願品,四十華嚴,《四十華嚴》的題目比較詳細,它這個題目前面是「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」,經題這麼長。入是證入,《華嚴》四分,這是末後一分;信、解、行、證,入法界品是證,入就是證入。《八十經》裡面省略了。入法界,什麼法界?《四十經》上講得詳細,入不思議解脫境界,不思議解脫境界就叫一真法界。如果有思有議那就不能入,有思有議就掉到十法界去了。十法界是我們本經裡所說的,「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」,十法界也是虛妄。可見得一定要離開思議,思就是妄想,議就是執著。離一切妄想執著,一真法界就現前,這個才是恢復性德,我們的真心本性完全顯露。所以要曉得,相不能滅,它會轉變。就是因為相會轉變,佛才叫我們生心;雖然現相,這個相決定是了不可得,「當體即空,了不可得」,所以佛教我們一定要無住。由此可知,無住生心,生心無住,與法性的現相完全相應,這樣才叫做隨順法性,稱性起修,宗門裡面稱之為明心見性,就是這樣的境界。相不能滅,因此教我們生心,生什麼心?生一個無條件為一切眾生服務的心,無有任何條件。這是世尊在這個經上教給我們的,「應無所住而行布施」。無所住而行布施,布施就是為眾生服務,無住布施就是無條件的為眾生服務,就與性相的事實相應。這裡面義理甚深,而且極其微細。

  如果有住生心,住相生心,你就造六道輪迴,就造業。無住要是不生心,你就著空,著空若不能出三界,四禪有無想天,到那個地方去受生去了。功夫更高一點的就到四空天去了,這就是無住不生心,落得這麼一個果報。生心要有住,就落在色界、欲界裡面去輪迴。所以佛教給我們無住生心,生心無住,就超越六道輪迴,這把方法都教給我們。因此,必應離名絕相,必是必須、應該,不這樣做不行!離名不是不要名字,不要名字,我們跟別人溝通往來就沒有方法。名相是與一切眾生溝通的方便,一種方法,沒有這個方法不能溝通,所以名相要。佛經裡面多少專門的名詞術語,怎麼能不要!什麼叫離名?心裡面不能執著,心裡面執著它就錯了,它只是一個工具而已,與一切眾生溝通的工具而已,這種工具是假設的,並不是真的。我們知道這個性質,心裡頭對於名字相就不執著。不但名字相不執著,言說相也不執著,言語還是跟眾生溝通的工具,也是因緣所生。所以不應當執著,我們要用它,不要執著它,那就對了,離就是不執著。絕相,相是講形相,我們一個人,人有人的形相;畜生有畜生的形相,在我們環境裡面,我們住的房子,房屋有房屋的形相,桌椅板凳各有它的形相,可見得形相也是性體的起用,都是性體的起用。無論是動物的相、植物的相、礦物的相,全是性體的作用,相也是隨著分別執著在那裡變化的。這些相我們可以用它,但是不能執著它。絕,絕就是斷絕心中對於一切形相的執著。離名字,離言說,離一切形相。

  「破其我見」,我見是對於自身的執著,這是我見;對於所有一切形相的執著也是我見。這個地方的我是廣義的,凡是一個形體,你執著它真的存在,這就叫我見。佛在這個經上說得好,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」,這是告訴你相雖然有,它的性質就像夢幻泡影一樣,不是真的存在,是假有、是幻有、是暫時的存在。說暫時都不很妥當,要跟你說真話,它根本就不存在,這是講真話,講真話我們不懂,沒法子體會。說暫有、暫時有我們還能夠勉強同意,它暫時有,其實根本就沒有,「當體即空,了不可得」,那才是它的真相。真正明瞭真相才不執著,心裡面妄想執著真的放下、沒有了。然後就能夠隨緣,像佛與大菩薩「恆順眾生,隨喜功德」。可見得這兩句,普賢菩薩的十大願,這兩願不容易做到,你沒有徹底透徹的了解,你怎麼會做得到?恆順眾生要真正看破才能做到,隨喜功德要真的放下才能隨喜,成就自利利他,無量功德,這樣才能夠破除我見。我見破除,《金剛經》上講的四相都破了,四相、四見都破了,那才是真正的菩薩。菩薩就是覺悟的人,真正的菩薩就是真正覺悟之人。如果還有絲毫我見未除,那他還有分別。有分別,換句話說,他還是會起心動念,只要起心動念就著相。著什麼相?我們用《金剛經》上的話,四相具足,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四相就具足,四相具足不是菩薩。佛在經上講得很好,「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」,這是為我們說明為什麼要離相,怎麼個離法?這裡講得很清楚、講得很透徹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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